社会文化艺术(学前教育方向)

一、 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
(一)培养目标
培养德智体美等诸方向全面发展,具有中职文化程度的、能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幼儿教师。
(二)培养规格
1、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。 
2、具有较全面、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,懂得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,具有一定的教育思想,具备从事学前教育教学能力。 
3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、健全的人格、身体健康。 
4、具有一定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。


二、学习年限
三年

三、职业岗位群
学生毕业后,主要从事幼儿园和早教机构的保育和教育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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